无火花型防爆 'n'

经无火花型防爆认证的电机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不会产生火花,也不产生超过电气设备相应温度组别最高温度的热表面或灼热点。

电机运行需遵从ATEX指令中与3类对应的EHSRs:

  • 设备在设计阶段必须防止正常运行中可能出现的灼热点。
  • 即使受到频繁电磁干扰,设备表面温度必须低于电气设备相应温度组别最高温度。

安装在2区的电机必须获得3类防爆认证。

爆炸性气体即使进入电机内部也不会发生爆炸是因为:

  • 电机内部温度不会超过设备相应温度组别最高温度。
  • 电机零部件材料的选择确保不会产生火花,因而不会点燃爆炸性气体。
与防护类型 'n' 相关的标准:
EN 60079-0: 2004-03
电气设备爆炸性气体环境 Part 0:基本要求
EN 60079-15: 2005-10
电气设备爆炸性气体环境 Part 15:防护类型 'n'
EN 50014: 1997-07
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- 基本要求
EN 50021: 1999-04
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- 防护类型 'n'
IEC 60079-0: 2004-01
电气设备爆炸性气体环境 Part 0:基本要求
IEC 60079-15: 2005-03
电气设备爆炸性气体环境 Part 15:防护类型 'n'
标识
 
旧版EN
IEC /新版EN
防护标志
EEx nA
Ex nA

标注:对无火花型电机,没有气体组别的区分,只需考虑最低点燃温度。

设计:

在相关标准60079-15:2001-02 和 EN 50021: 1999-04中对定子和转子间的最小机械间隙提出了新的要求:
新的要求同样适用于1区使用的增安型电机。
新的要求强调了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以及在电机启动时的安全性。

除了确保定子与转子间的最小间隙,无火花型电机的安全还通过以下得以保证:

  • 依据最新标准的最小间隙值和爬电距离
  • 绝缘材料具有最高耐漏电起痕等级
  • 最低防护等级IP 54 
  • 导体夹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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