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SG(Environmental環境、Social社會、Governance公司治理)從今年以來,成為各大產業討論度最高的話題,重視程度超乎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的範疇,更像是企業中長期競爭力的經營策略一環。
今年5月底,荷蘭法院判決皇家殼牌石油公司敗訴,必須在2030年達到減碳45%(相較2019年)。除此之外,還有為數不少的減碳訴訟戰正在進行中。再來看金融業,歐盟3月10日宣布《永續金融披露規範》(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,簡稱SFDR)正式生效,與過往不同,這可是一記讓全球投資機構與企業主都得認真看待ESG績效表現的響鐘。
▌什麼是《永續金融披露規範》? SFDR規定,在歐洲設有營運據點或銷售投資商品的金融投資機構(銀行、保險、資產經理人、基金公司等),必須公開揭露所投資企業的ESG落實狀況,剔除漂綠(greenwashing)企業。以基金為例,在公開說明書就必須載明「是否」為ESG基金,如果回答是,就必須接受歐盟一連串的檢驗,並依據規範揭露所投資企業的碳足跡、溫室氣體排放、廢棄物處理、性別薪酬差距等18項必填指標。
▌《永續金融披露規範》對我有什麼影響? 舉兩個例子,簡單說說。如果你是一般投資大眾,SFDR讓投資機構必須公開地如實揭露被投資企業的ESG落實狀況,讓你手中的資金可挹注給真正的ESG企業。如果你是企業主,從現在開始,ESG化成一系列標準化、可衡量、可比較的指標,不再只是描述帶過的報告書,更與能否獲得全球投資機構青睞息息相關。
▌《永續金融披露規範》是歐盟的事,與台灣無關?!SFDR把要求企業提供ESG數據的責任,移轉到金融投資機構,無疑是一項很有力道的措施。雖然SFDR在歐盟境內上路,但對於拎著一卡皮箱走全世界的台商企業來說,歐盟不是可以錯過的市場。況且歐盟對ESG相關政策的推動,本就是全球發展的指標,真的很難無關。回頭看台灣,雖然還沒有那麼嚴格的規範,但金管會也已頒布了「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.0」及「公司治理3.0──永續發展藍圖」措施。所以,是不是該重新看看「ESG」這個議題了呢?